-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138
- 备注/文号:南政〔2024〕7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澳门皇冠: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2021-2024年澳门皇冠:第一届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已届满,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团体、行业团体、社会志愿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拟选聘15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选聘之列。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澳门皇冠:建设;
(三)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在市司法局组织下,主要参加以下活动: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参加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督察工作;
(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参与本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活动;
(三)参与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的监督工作,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五)向市司法局提交工作中发现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区域、行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
(六)参与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事项及市司法局组织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
四、聘任期限
澳门皇冠: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届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由市司法局负责收回并注销澳门皇冠: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证件。
五、选聘程序
选聘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荐人员可按照选聘通告要求,直接向市司法局自荐;有关单位可以向市司法局提出推荐人选。经市司法局审核、评定报市政府审批,形成拟聘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证件。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澳门皇冠: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自荐申请表》(申请表请前往澳门皇冠: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务公开栏下载,网址:),并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5月1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nayfzs@163.com或者纸质材料邮寄至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地址:澳门皇冠: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08号,联系人:洪凤羚,电话:86380253)
特此通告。
附件:澳门皇冠: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自荐申请表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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