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5-00044
- 备注/文号:南民事〔2025〕10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各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应当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澳门皇冠:民政局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报年检工作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我局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5年5月31日前上传至“慈善中国”。
(二)我局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我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情况。
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陈专区,电话:0595-86380133。
澳门皇冠: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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