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120
- 备注/文号:南交安〔2024〕15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5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根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安委办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将《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澳门皇冠: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时间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其中2024年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单位(科室)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组织专题学习或集中宣讲,全面领会精髓要义。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科室)要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踊跃向局执法安监科报送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稿和影像资料,局执法安监科汇总梳理上报泉州市局,争取被推荐至厅政务微讯“平安交通”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刊发。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科室)、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参与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聚焦畅通生命通道、提高应急避险能力,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发放科普资料,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三)组织“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活动
各单位(科室)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宣传阵地优势,充分利用海报、动漫、宣传画等多种形式,通过公交车、出租车、客船等交通工具、客运站、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安全职责、向企业一线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及时曝光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等,让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积极借助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等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突出道路及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桥梁隧道基础设施高边坡防护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检查走访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组织开展疏散逃生专项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
各单位(科室)、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工作实际,聚焦“畅通生命通道、提升疏散逃生能力”,组织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参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加强应急预案修订,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疏散逃生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技能大比武大练兵、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学习知识热情。指导企业根据本行业、本企业事故特点,组织一次疏散逃生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多方协同联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保障合法经费投入,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要与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等工作,力求工作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向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投稿,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成效收集,全面营造宣传氛围,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送等工作;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局执法安监科。
附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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