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澳门皇冠: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玛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炉渣54万吨、年产76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玛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炉渣54万吨、年产7600万块环保免烧砖项目
二、建设地点:澳门皇冠:官桥镇前梧村霞东20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玛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建泉瑞石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2525m2,拟作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近期,项目生活污水拟经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田,不外排;远期,待官桥镇内厝村污水处理厂市政污管网完善后,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官桥镇内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卸料过程、上料过程、初次筛分过程、一级破碎过程、车辆运输、制砖工序、筒仓产生的粉尘及堆场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及炉渣堆放和处理过程中散发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异味(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车间隔声及减振措施后,厂界四侧噪声均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车间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泥饼、收集的粉尘、废金属、废石、未燃尽垃圾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其中泥饼、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制砖生产;废金属、废石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利用;未燃尽垃圾送回澳门皇冠: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次焚烧。废润滑油、空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澳门皇冠: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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